(1)正确运用气瓶,应注重以下几点:
不得私行更改气瓶的钢印和色彩符号;
气瓶运用前应进行安全情况查看,对盛装气体进行仔细承认;
气瓶的放置地址,不得接近热源,距明火10m以外。盛装易起聚合反响或分化反响气体的钢瓶,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;
气瓶立放时应采纳防倾倒办法;
夏日应防止曝晒;
禁止敲击、磕碰;
禁止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;
禁止用温度超越40℃的热源对气瓶加热;
瓶内气体不得竭尽,有必要留有余压;
在能够形成回流的运用场合,运用设备上有必要装备防止倒灌的设备,如单向阀、止回阀、缓冲罐等。
液化石油气瓶用户,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,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;
气瓶投入运用后,不得对瓶体进行控补、焊接修补。
(2)运送和装卸气瓶时,应做到:
运送工具上应有显着的安全标记;
有必要配戴好瓶帽(有防护罩的在外),轻装轻卸,禁止抛、滑、滚、碰;
吊装时,禁止运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;
瓶内气体彼此触摸能惹起焚烧爆破和发生毒物的气瓶,不得同车运送;
气瓶装在车上,应妥善固定,且不得超高;
夏日运送应有遮阳设备,防止曝晒,城市的富贵市区应防止白日运送;
禁止烟火。运送可燃气体气瓶时,运送工具上应有救活器件;
运送气瓶的车、船不得在富贵市区、重要机关邻近停靠;车、船停靠时,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一起脱离;
装有石油液化气的气瓶,不该长途运送。
(3)贮存气瓶时,应恪守下列需求:
应置于专用库房贮存,气瓶库房应契合《建筑设计防火标准》的有关规则;
库房内不得有地沟、暗道,禁止明火和其它热源;库房内应通风、枯燥,防止阳光直射;
盛装易起聚合反响或分化反响气体的气瓶,有必要规则贮存期限,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;
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,并有显着标记,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彼此触摸能惹起焚烧、爆破或发生毒物的气瓶,应分室寄存,并在邻近设置防毒用具或救活器件。
气瓶放置应规整,配戴好瓶帽。立放时,要妥善固定;横放时,头部朝向一方,垛高不宜超越5层。这样才是最安全的!